第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经营班子交流情况、研究工作、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。
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,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。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、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,必要时可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人员列席。
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,经营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,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。
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行政部负责。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,一般应于会议前一天通知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出席者。各部门和人员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,应于会议前3天向申报,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。为保证会议质量,讲究会议实效,力求精、短,会议不得穿插临时动议和与会议既定议题无关的内容。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3天送出席会议人员阅知。
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:
1、传达学习有关主管部门等领导机关的文件、指示、决定以及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决议,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、办法。
2、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。
3、讨论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、税后利润分配方案、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以抵押融资的方案。
4、讨论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建议方案。
5、讨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。
6、讨论公司员工工资方案、奖惩方案、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。
7、讨论公司基本管理制度、具体规章。
8、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。
9、涉及多个副总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。
10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。
11、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。
第六条 总经理办会会议对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,力求取得一致,当有意见分歧时,以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意见为准。
第七条 办公会议应有完整的会议纪要,会议纪要内容主要包括:会别、会次、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,参加人,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。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。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、存档,以备查阅。
第八条 办公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作出,经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 总经理签署后,由经营班子负责实施,行政部督办。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,有关承办部门要注明密级,会议结束后秘书负责收回。形成会议决议后,个人意见可以保留,但要服从大局,认真执行或组织实施会议决议,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办理或拖延办理。
第九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,不得私自传播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。
第十条 办公会议纪要经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后印发。会议纪要必要时由经营班子相关领导共同签发。重要文件应分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。